上外贤达校办〔2017〕24号
上外贤达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一、总则
1.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校院二级管理体制,明确二级学院党政班子的工作职责,建立和完善二级学院重要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,推进依法、民主、科学决策,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完成,特制定《上外贤达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》。
2.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讨论决定教学、科研、人事、财务等重要事项的最高决策会议。党政联席会议必须坚持改革创新,高效务实、民主精简、科学决策的原则。
二、参会对象
1.党政联席会议由正、副院长(包括助理)、正、副书记、系主任(代表)、专业负责人(代表)等组成。根据会议议题,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邀请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2.党政联席会议设秘书1人,负责议题收集、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撰写等相关工作。会务秘书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
三、议事范围
1.传达贯彻学校和上级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;研究落实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的有关措施。
2.研究学院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等;制定、完善学院教学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,督促检查落实情况。
3.研究部署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及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及教学、科研、管理改革方案等事宜。
4.研究讨论专业建设、教学计划和招生就业等问题。
5.研究本学院人才引进、人事安排、收入分配、人员奖惩等设重要事项。
6.研究年度经费预算、决算、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资产处置等。
7.讨论本院精神文明建设、师德师风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学生心理咨询等德育工作的重要事项。
8.研究涉及稳定的突发性事件、重大及群体信访事件的处理和其他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。
四、议事规则
1.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主持,如院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,可由书记主持。
2.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,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秘书收集,由行政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同确认,并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。
3.出席、列席成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,因故不能参会的,须事先向院长请假。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场方能召开,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。
4.党政联席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,做好会议记录的汇总整理(会议要求及样本见附1),经院长审核、正式参会人员签字后归档(文本版、电子版)等工作。
5.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问题涉及保密的,全体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
五、执行和督办
1.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、决定,会议主持人要按照学院领导分工明确贯彻落实的责任人,会议主持人负责检查、督办,并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。
2.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、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,或向上级组织反映;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新情况、新问题难以贯彻的应及时向院长汇报,或建议提请复议。
3.学校督办定期督查。
4.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院系工作年终考核。
六、附则
1.本制度适用于本校二级学院(系部)。
2.本制度由校办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
校长办公室
2017年12月4日
附件【17-24上外贤达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