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外贤达办[2011]39号上外贤达学院信息工作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来源:校长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 发布时间:2013-05-08

一、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把信息工作提到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,将“准确、真实、快捷”报送信息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。

二、各院系部处要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,并配备1名兼职信息员,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部门信息的收集、采编、传送和上报工作。

三、信息员的条件:1、政治敏锐,关心国家大事,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全局观念;2、善于观察,勤于思考,能及时捕捉并正确判断信息;3、作风正派,求真务实,反映情况实事求是;4、热爱信息工作,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。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信息员的工作,注意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,为他们采集编发信息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
四、学院建立信息考核机制。院长办公室定期负责发布信息报送要点、学期末统计公布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,年终对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;引起领导重视,对学院工作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,为上级机关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,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;年终评为信息工作先进的部门和个人,纳入考核指标,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。

五、各院系及教务、学工每月向院长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篇(在本部门网页上反映的动态性信息不包括在内),其他部门不少于1篇;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上报信息的筛选、汇总,酌情编入学院网站主页或依据信息反映的重要程度上报有关领导、机关;向学院和上级机关反映的重大问题、重要事件的信息必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同意。

六、报送院办的信息应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,报送内容需包含:标题、正文、部门、上报人、撰稿人、照片等。

七、各院系部处信息员可推荐、亦可自荐。经各院系部处负责人审核确定的信息员名单报院长办公室。信息员因工作变动空缺须及时替补,并报院办备案。

八、原上外贤达办[20096号《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》废止。

  

上外贤达学院院长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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